ITU是电信界最权威的标准制订机构,成立于1865年5月17日,1947年10月15日成为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经过100多年的变迁,1992年12月,为适应不断变化的国际电信环境,保证ITU在世界电信标准领域的地位,ITU决定对其体制、机构和职能进行改革。改革后的ITU最高权力机构仍是全权代表大会。全权代表大会下设理事会、电信标准部门、无线电通信部门和电信发展部门。理事会下设秘书处,设有正、副秘书长。电信标准部、无线电通信部和电信发展部承担着实质性标准制订工作,各设1位主任。
目前电信标准部设有14个研究组,分别从事:
1、网络和业务运营、
2、电信经济和政策在内的资费和结算原则、
3、电信管理网和网络维护、
4、对电磁环境影响的保护、
5、外部设备、数据网和开放系统通信、
6、远程信息处理系统的特性、
7、电视和声音传输、
8、电信系统的语言和一般的软件问题、
9、信令要求和规约、
10、网络和终端的端对端传输特性、
11、网络总体方面、
12、传送网络、
13、系统和设备、
14、多媒体业务和系统等方面的研究。
无线电通信部设有8个研究组,分别从事
1、频谱管理和业务间共用与兼容、
2、无线电波传播、
3、固定卫星业务、
4、科学业务、
5、移动业务、
6、固定业务、
7、声音广播和电视广播等方面的研究。
研究组下面还设有工作组进行具体的技术研究。电信发展部门旨在促进第三世界国家的电信发展。
1998年国际电联全权大会再次就其改革与发展展开讨论,并决定采取一系列措施,广泛听取意见,成立专门的工作组进行研究。ITU改革工作组已于1999年12月15~17日、2000年4月3~7日分别举行第一、二次会议。
国际电联为提高技术标准的质量,增强其及时性和预见性,决定在2000~2004年研究期建立试验性热点专题小组就某一专题进行9~12个月的研究。此外由于很多研究热点涉及多个研究组,为有利于这些研究热点的平衡发展、确保所制订标准的一致性、完整性、及时性,ITU还成立了若干个牵头研究组。
ITU成员由各国电信主管部门组成,同时也欢迎那些经过主管部门批准、ITU认可的私营电信机构、工业和科学组织、金融机构、开发机构和从事电信的实体参与电联活动。
ITU每年召开1次理事会;每4年召开1次全权代表大会、世界电信标准大会和世界电信发展大会;每2年召开1次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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