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围炉喝茶聊产的新老朋友好,最近有盆友反馈:“基金方面的文章写得有点多,能不能照顾下我们想学习证券知识人的感受哦?”,不好意思,最近确实没有照顾好这部分盆友,但围炉喝茶聊产品也没有停着,一直在策划和证券相关主题。
今天先从一级或一级半市场上的“股票质押”,开始,对就从它开始。对股票质押业务的理解和熟悉,可追溯到2018年不少上市公司股东质押的股票纷纷爆雷,有的是在爆雷的路上。这段期间,整体平均质押率不断下降,股票质押比例上升,主要原因如下:
1、股市不断暴跌,质押股平仓风险堆积。经济基本面疲态显露,叠加美国经济和科技制裁,上证指数从2018年1月底的高点3500点下跌到目前的2700点左右。
2、政策上严厉的质押新规启动。2018年1月,证监会督促证券公司做好股票质押回购交易风险防范的工作,并在3月正式实施股票质押新规。新规更多的是针对场内质押,场外质押上只是微调。
在这市场环境下,公司要求在现有投行平台上,快速设计满足股票质押业务的产品,去承接出质人和质权人双方的需求。当然平台上还有其他业务,如:大宗交易、定向增发、Pre-IPo、S基金、融资融券等业务,后面分别和大家聊聊,当然要看大家有没有兴趣?如想了解融资融券,烦请移至此文:万字长文拆解:融资融券到底是什么?没那么复杂,耐心看完后你就是行家!进行学习。
要聊好聊透股票质押将从:定义、分类、参与方、质押要求、计算公式、交易申报、清算交收、会计分录、信披、费用等方面入手。让我们一点一点的切入,一块一块的展开,从入门逐渐到精通之旅吧。
文章可能会有不足之处,欢迎大家给我多多提意见、留言反馈和补充,如有错误之处,请大家指正,我们评论区见。主打“分享、交流”,不立人设一起学习、一起进步。
1、定义
定义:上市公司股票质押,又称为股权质押,上市公司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股票作为质押标的物,再向银行申请贷款或为第三者的贷款提供担保。
通俗:把手里的股票质押了获得一笔资金,到期还款解除质押。(其实和你抵押个房子、抵押个车贷款是一样的啦,只不过是这次押的是股票而已)。
扩展:股票质押是指将持有的股票作为抵押品,从金融机构或贷款人处获得资金的行为。在股票质押交易中,股票持有人将股票的所有权暂时转让给贷款人,作为借款的担保。贷款人在借款期限内持有这些股票,并根据协议约定的条件提供贷款或其他金融资源。
注意: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设立后债权人取得质权,债务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有权就该出质的上市公司股票优先受偿权。
2、分类
前面我们了解股票质押定义,现在我们来看看股票质押的分类:它分为场内、场外两种交易模式。
2.1、场内质押:即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指融入方将持有的股票质押,向符合条件的登记在交易所的资金融出方(证券公司或其成立的资管计划等)融入资金,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场内质押业务由券商及其资管计划操作,并在交易所内完成股票交收和处置,其操作流程如下图所示:
2.2、场外质押:除场内质押外,在中登公司直接办理登记的股票质押业务,均属场外交易。场外质押不通过交易所系统,场外质押办理质押两种方式。
2.2.1、直接到中登公司办理质押登记,其操作流程如下图所示:
2.2.2、通过证券公司远程电子化申报方式办理质押登记,其操作流程如下图所示:
小结:场内=标准业务,场外=非标业务,相对来说,场内质押在券商已经是流水线式的业务了,系统化的申报程序和远程办理的优势使得场内质押的时效性和便利性要远远高于场外质押,也不需要跑到上海或深圳办理,省心省力。
场内质押和场外质押的流程有一定的区别见上面的流程图,外质押的质权人主要为银行、信托、基金子公司等,证券公司不得作为质权人参与场外质押,也不得为场外质押提供第三方服务。
3、参与方
一项业务健康稳步发展,需多方参与方、参与方之间互相配合共同推股票质押业向前发展。通过上面学习,我们大概可知道股票质押业务的参与人有:出质人/融入方、质权人/融出方、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监管机构、其它金融机构和其它三方金融服务机构。
3.1、出质人/融入方
3.1.1、个人、上市公司大股东等(注:不得为金融机构或者从事贷款、私募证券投资或私募股权投资、个人借贷等业务的其他机构)。
3.1.2、股票质押融资业务根据质权人主体的不同,又可划分为银行操作模式、信托操作模式、券商操作模式;这里不展示介绍了,后面有机会再聊。
3.2、质权人/融出方
3.2.1、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其中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主要作为股票的质权人,融资方作为股票的出质人。(注:不得为证券公司及其资产管理子公司管理的公开募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3.3、登记机构
3.3.1、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它又分为两大机构中登上海和中登深圳,如下图所示:
附上《证券质押登记申请表》,如下图所示,它在中国结算 - 服务支持 - 业务表格 - 上海/深圳市场,可下载到。当然还有:解除证券质押登记申请表,同样按上述路径可下载到,这里不再展示,有兴趣可按上述路径去下载吧。
3.3.2、股票质押提交材料:按照业务要求,提交已经填写(打印)并盖章的材料,包括:
1、证券质押登记申请表一份(可以现场手填,也可以全打印录入);
2、证券质押合同原件一份;
3、出质人与质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公司系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双方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
收到提交材料后,业务人员初审通过(材料齐备),打印业务预填单交双方授权代表确认无误后签字,进入后台系统实质性审核。
3.3.3、业务流程
1、中国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它又分为两大机构中登上海和中登深圳,办理质押登记业务流程大同小异,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为例,向大家介绍质押登记业务流程,如下图所示:
2、证券公司代办质押登记业务流程,如下图所示:
这里有点要注意:银行开立新账户或老卡作为专户
1、个人客户在一家银行只能有一个一类账户(机构户无此限制),自然人监管专户不能与三方存管行相同。若自然人为三方存管银行卡,需变更三方存管,将其他卡作为监管专户。手机、柜台均可变更三方存管。
2、专户账户不能存放质押业务以外资金,如果是已有的卡需要清空卡内资金。
3、监管专户不能为其他券商三方存管户。
4、监管专户只能用于存放我司质押业务相关资金,不能存放其他券商质押融入资金。多家券商做质押的客户需办理多个监管专户。
3.3.4、清算与交收:和交易申报一起聊聊。
4、质押要求
通过前面3点了解,我们对股票质押或多或少有一定了解,不是所有股票、出质人、质权人都能进入市场进行交易,这里有对人、标的、和资金均有要求。现在我们分别来聊聊。
4.1、出质人/融入方、质权人/融出方
4.2、质押标的
5、计算公式
股票质押是有风险的,所以需要大家去了潜在的风险,同时通过指标、计算公式等从而可做到风险可量化,可预测,举例子:当股价跌至低于平仓价时,质押方有权对其进行强行平仓。下面指标都风险核心内容。现在让我们一起看看指标名词和计算公式吧,若你正在从此业务、将要从此业务可能会用得上下面的内容。
5.1、指标解释
5.1.1、质押率:质押率=初始交易金额 ÷ 质押标的证券市值x100%依据标的股票、融入方资信、回购期限、第三方担保等因素确定和调整标的证券的质押率上限。
5.1.2、质押比例:质押比例越高,表示被抵押的股票越多。单只股票质押比例=(场内质押登记数量+场外质押登记数量)/总股本<50%。
5.1.3、预警线:质押股票市值与融资金额之比降至预警线时,债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及时补足因股票价格下跌造成的质押价值缺口。
5.1.4、平仓线:质押股票市值与融资金额之比降至平仓线时,债权人有权处置质押股票,所得款项用于还本付息,余款清退给出质人。
5.2、计算公式
5.2.1、融资规模 = 质押数量x基准价格x质押率
5.2.2、融资利率 = 融出方获得的利息+(券商通道费)(包括质押登记费+交易经手费等)
5.2.3、质押起始较今价差 =(最新股价-质押起始日股价)÷ 质押起始日股价
5.2.4、质押预警价 = 质押起始日股价x质押率(1+融资成本年化率x质押起始日至今天数 ÷ 365(部分按360计息))x预警线
5.2.5、质押平仓价 = 质押起始日股价x质押率(1+融资成本年化率x质押起始日至今天数 ÷ 365)x 平仓线
5.2.6、距平仓跌幅 =(收盘价-质押平仓价)÷ 收盘价
5.2.7、履约保障比例 =(质押证券的市值及孽息)÷(待还融资资金及利息)
5.2.8、动态预警线 =【某日收盘价×(初始交易数量+补充质押标的证券数量-部分解除质押标的证券数量+待购回期间内标的证券产生的一并予以质押的权益数量±其他情况导致的质押股数变动情况)+补仓金额-标的证券孳息】÷ (融资额+违约金+利息余额)≥160%,平仓线同理。
6、交易申报
到这里股票质押完全可以进实际性交易了,证券公司根据融入方、融出方的委托向上交所提交交易申报,由上交所交易系统确认成交,并发送成交回报。融入方、融出方应根据同一指定的证券公司向上交所提交交易申报。交易申报有如下五种可供用户进行交易,重点聊一聊初始交易,其它4种后面有空再聊聊,交易申报流程大同小异。
6.1、初始交易
融入方/出质方按约定将所持标的证券质押,向融出方/质权人融入资金的交易。涉及到几个角色及流程,如下图所示:营业部、信用业务部、出资方、资产管理部、交易所、中登上海,及角色的职责如下。
让大家进一步了解股票质押初始交易的角色的职责,现将文字版的内容呈现大家方便学习:
6.1.1、营业部:确认客户名称、拟交易资产、股票性质、数量、持股比例以及拟交易时间。
6.1.2、信用业务部:审批决定股票折扣率,融资成本、预警履约保障比例、最低履约保障比例、违约金率、回购价格;申报初始交易;放款。
6.1.3、出资方:放款。
6.1.4、资产管理部:成立并管理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6.1.5、交易所:处置初始交易申报。
6.1.6、中登上海:将融入方证券账户内标的证券质押登记;(深圳)将标的证券转托管至质押特别交易单元,质押登记。
6.2、购回交易
融入方/质权人按约定返还资金、解除标的证券及相应孳息质押登记的交易,包括:到期购回交易、提前购回交易、延期购回交易三种交易。其它两种交易大同小异,这里不做过多得聊了,需要我们私下聊聊。
同样回购交易涉及到多个角色之间协同配合:将文字版的内容呈现大家方便学习:
6.2.1、营业部:通知客户到期购回。
6.2.2、信用业务部:核查资金;申报购回交易。
6.2.3、资产管理部:终止资产管理计划;还款。
6.2.4、出资方:放款。
6.2.5、交易所:处置到期购回交易申报。
6.2.6、中国结算:(上海)解质押标的证券和孳息;(深圳)将标的证券和孳息从特殊交易单元转出,解质押。
6.3、补充质押交易
补充质押交易:融入方按约定补充提交标的证券进行质押登记的交易。大家想想补充质押交易的条件是什么?要关注那几个关建指标?当然是:预警线、平仓线。
营业部:初步审核客户补充质押交易申请 。
信用业务部:向客户发送补充质押通知;补充质押交易申报 。
交易所:处置补充质押交易申报 。
中国结算:(上海)将融入方证券账户内标的证券补充质押登记;(深圳)将标 的证券转托管至质押特别交易单元,补充质押登记。
违约处置、终止购回 ,这两种交易申报我们不在介绍了,可自行百度或私下交流、后面有空再写写。
7、清算交收
证券公司参与报价回购交易,应使用其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已开立的用于非净额结算的自营和客户专用资金交收账户(以证券公司法人名义开立)办理资金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每日对该证券公司当日全部报价回购交易(包括初始交易、到期购回和提前购回)进行净额清算,并根据该净额清算结果,在自营和客户专用资金交收账户之间进行资金划转。证券公司可于资金划付完成当日进行划款。
7.1、 清算
7.1.1、交易日(以下简称“T 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分别以证券公司的自营专用资金交收账户和客户专用资金交收账户为单位,对当日全部报价回购交易进行轧差清算,相关结果发送给证券公司,并据此在证券公司的自营和客户专用资金交收账户之间代为进行资金划付。
7.1.2、全部初始交易金额大于全部购回金额的,证券公司客户专用资金交收账户应付自营专用资金交收账户,应付金额=全部初始交易金额 - 全部购回金额;全部购回金额大于全部初始交易金额的,证券公司自营专用资金交收账户应付客户专用资金交收账 户,应付金额=全部购回金额-全部初始交易金额。其中,初始交易金额=成交数量×1000;对于到期购回,购回金额计算公式如下:购回金额=成交数量×(100 元+到期年收益×实际回购天数 /365)×10。
7.1.3、对于提前购回,购回金额计算公式如下:购回金额=成交数量×(100 元+提前购回年收益×实际回购 天数/365)×10。上述公式中成交数量的单位为手。证券公司负责客户报价回购交易资金明细清算,通过记增记 减客户资金账户完成。证券公司与客户之间由于资金明细清算产生的法律纠纷与 中国结算无关。
7.2、 资金划付/划款
7.2.1、对于购回已进行完清结算后,接下来就是资金划付划款了,这项业流程比较简单:T 日 16:00,证券公司自营专用资金交收账户为应付账户的,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净额清算结果将应付金额从应付自营专用资金交收账户划付至应收客户专用资金交收账户;客户专用资金交收账户为应付账户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净额清算结果将应付金额从应付客户专用资金交收账户划付至应收自营专用资金交收账户。
7.2.2、证券公司自营或客户专用资金交收账户应付资金不足的,对该证券公司当日全部报价回购均不做资金划付处理。
7.2.3、证券公司在T日16 时报价回购交收后,可将资金从自营专用资金交收账户或客户专用资金交收账户划至指定收款账户。具体资金划款操作及处理如下:证券公司在T日15:30分之前通过 PROP 综合业务终端交收后电子预约划款功能提交预约划款指令,系统将反馈预约划款指令提交成功或失败信息。指令提交操作与证券公司一般划款操作相同。
7.2.4、预约划款指令提交成功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16 时报价回购交收完成后对预约划款指令进行处理,如证券公司相关专用资金交收账户余额足额,则划款成功。证券公司可通过 PROP 综合业务终端查询预约划款指令处理是否成功。
8、会计分录
股票质押式回购的股票质押成功后,将从公司的股票账户转入证券公司专用质押账户进行质押登记。但所有权仍归你公司所有,若将股票从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下转出也不合适,账务处理建议为:若你对这块比较熟悉烦请告之下围炉喝茶聊产品,让我学习下,感谢!
1、股票质押时,会计分录
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股票质押式回购款
2、股票质押期满时,股东还款或取回股票时,需要将负债账户中的金额清零,同时将现金或银行存款账户中的款项转入股东账户。
借:股票质押式回购款
贷:现金/银行存款
3、股票质押期,股票质押期间股票价格下跌,导致抵押物价值低于借款金额,银行或金融机构会要求股东追加抵押品或偿还部分借款。
借:股票质押式回购款
贷:银行贷款/融资负债
贷:现金/银行存款
4、股票质押期间,所产生计提利息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股票质押式回购利息
9、信息披露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规定,无论上市公司大股东还是小股东的股权被质押的,该股东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日内通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以下是各交易所信息披露的规定,这里不做过多介绍
9.1、主板/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上市公司应当及时向交易所报告并披露。
在深主板和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中还要求:上述情形出现重大变化或者进展的,相关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应当及时通知公司、向深交所报告并予以披露。
9.2、科创板/北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超过所持股份80%或者被强制平仓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就相关事项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和日常经营的影响、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以及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表意见并披露。
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达到50%以上,以及之后质押股份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
3、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出现债务逾期或其他资信恶化情形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科创板)
4、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出现质押平仓风险的,应当及时通知上市公司,披露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拟采取的措施,并充分提示风险。
5、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被强制平仓或平仓风险解除的,应当持续披露进展。
6、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质押股份,应当在2个交易日内通知上市公司。
10、质押费用
股票质押的不同阶段,会产生费用,且有一定收费标准,会产生费用的阶段有:初始交易、补充交易、部分解质押。这三个阶段产生质押登记费、经手费和佣金这三项费用。
10.1、初始交易:会产生质押登记费、经手费和佣金这三项费用,这三项费用将从您的融资金额中直接扣取,初始交易后能拿到资金=融资金额-质押登记费-经手费-佣金。
10.2、补充交易:将产生质押登记费,收费标准与初始交易的质押登记费相同。如下图所示:
文章写到这里就要结束了,文章可能会有不足之处,还有很多细节未涉及到:如:股票质押专用账户、账户体系、业务勾兑等。后面我们聊下如在线下勾兑股票质押业务,欢迎大家给我多多提意见、留言反馈和补充,如有不妥之处,烦请大家指正,我们评论区见。
参考资料:
《股票质押式回购新的业务规则》
《股票质押-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业务指引》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质押式报价回购登记结算业务指南》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业务指南》
欲想了解更多,可关注围炉喝茶聊产品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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