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证基础知识学习(三)[通俗易懂]

权证基础知识学习(三)[通俗易懂]认股权证的买入时机不论是股票还是认股权证,投资者都经常会为何时才是买入的最佳时机而困扰,总希望找到一个最佳的时机才肯入市。无疑,能找到一个最佳的入市时机就可以赚尽回报,但究竟什么时候才是最佳买入时机呢?总体而言,认股权证最佳的入市时机是预期正股将于短期内大升(或大跌)时,那么,认股权证可以将以小博大的特性发挥至极点。但什么时候才可以肯定正股将于短期内大升(或大跌)?如果预期正股将于中期内…

权证基础知识学习(三)[通俗易懂]

认股权证的买入时机

不论是 股票还是认股权证,投资者都经常会为何时才是买入的最佳时机而困扰,总希望找到一个最佳的时机才肯入市。无疑,能找到一个最佳的入市时机就可以赚尽回报,但究竟什么时候才是最佳买入时机呢?

总体而言,认股权证最佳的入市时机是预期正股将于短期内大升(或大跌)时,那么,认股权证可以将以小博大的特性发挥至极点。但什么时候才可以肯定正股 将于短期内大升 (或大跌)?如果预期正股将于中期内持续上升(或持续下跌)时,是否不宜投资认股权证呢?要对正股走势有明确判断

市场上有不同年期和行使价的认股权证,配合投资者对后市不同的预期。认为正股短期会大幅变化的,可选较短期及较价外的认股权证;认为正股只于中期内作 出变化的,可选较长期、到价甚至较价内的认股权证。事实上,除非投资者认为正股将作长时期横盘,否则任何时候都是投资认股权证的机会,正如人们所说的全天 候投资工具就是这个道理。至于致胜的关键则在于投资者要选择一只配合市况和能发挥得最好的认股权证类别。

总结来说,大部份时候都适宜买认股权证,但如果投资者对正股走势没有明确的判断,则可以说,什么时候也不适宜做认股权证投资。认股权证对资金的放大作用

认股权证的特性是提供杠杆效应,它就好象一个放大器,如果投资者把所有的资本都投放在认股权证上,那么,他所承受的风险便会被这个放大器放大,而不论 是其潜在的利润或亏损都会一同被放大。因此,投资者如打算把认股权证加进自己的投资组合内时,便要好好计算一下投入到认股权证的资本应占什么比例?

举一个简单例子,如果投资者原定打算把1,000元投资在某正股A时,假设现在市场上有一只正股A的认购证,其实际杠杆约为10倍,那么如果投资者想争取相当于持有1,000元正股A的潜在回报时,便应该投放约100元在这只认购证身上,而不是原来的1,000元。

若投资者将全数1,000元投资在认股权证上,那么他实际上是将风险放大了10倍(实际杠杆是指当正股价格变化1%时,认股权证理论价格的变幅)。再 假设股份A的价格变幅一般为5%,将资金全数投资于认股权证上,投资者便要冒着认股权证价格震荡50%的风险,这个幅度并不是一般投资者可以承担的。

此外,投资者可从整体组合的比重来决定可投资于认股权证的金额。一般来说,认股权证的实际杠杆越高,投资的金额便越低,相反亦然。但若以整体组合计 算,投资者尽量不要用超过整体组合约10%之上的资金来投资于认股权证,因认股权证始终属于较高风险类型的投资工具。作为稳健的投资者,投资组合大部份的 资产应放在较保守的投资工具上,如债券、保本基金甚至定期存款。其余部份可放在以长线资本增长为目标的项目,例如股票基金甚至物业。而认股权证这相对风险 较高的工具则应只占整体组合的一小部份,避免将整体组合的风险拉高。

权证投资要点须知

权证定义

权证,是指标的 证券发行人或其以外的第三人(以下简称发行人)发行的,约定持有人在规定期间内或特定到期日,有权按约定价格向发行人购买或出售标的证券,或以现金结算方式收取结算差价的有价证券。

买卖权证要点须知

无需开设新账户:已有 股票账户的投资者不用开设新的账户。

买卖渠道:在购买权证之前,投资者需签订《权证业务风险揭示书》。目前仅有包括国泰君安在内的63家券商具有权证业务资格,这意味着投资者买卖权证只能通过这63家券商进行,而投资者在宝钢股份股改中获赠的权证则可在任何券商卖出。

交易可以T+0:上市的权证,其标的证券为股票的,权证采用竞价方式进行交易,买卖单笔申报数量不超过100万份,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人民币。权证买入申报数量为100份的整数倍。当日买进的权证,当日可以卖出。权证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

权证与股票的区别

首先,权证有存续期(3个月以上18个月以下),一旦存续期满将因行权或其他原因而消失,而股票只要不退市可以一直存续,可转债为3到6年。

其次,权证引入了做空机制,其中认沽权证可以通过标的股票的下跌而获利。

再次,权证的风险和收益远远大于股票,股票即使退市到三板,也可能有每股几分钱,而权证到期不行权或不结算就血本无归,权证盈利时也可能是数千倍。

最后,权证交易将采取T+0方式,涨跌幅限制也较标的股票相应放大,当权证的流通数量低于1000万份时,只参加每日集合竞价。

权证在深沪股市

1992年6月,随着大飞乐股票配股权证的登场,沪深股市首次迎来权证产品。当时的转配股认股权证即所谓A2权证,就是一例。而1992年产生大批暴 发户的认购证,从广义上讲也是一种权证。该权证价格30元,后被炒至几百元,由于当时股票市场有暴利,几乎无人放弃行使权。1993年第二批认购证引来大 量买家,甚至引发排队长龙和混乱。但事后证明,这次投入者几乎全赔。鉴于权证价格暴涨暴跌,投机性较强,监管层在1996年6月底终止了权证交易。

权证同样适合中小投资者

本周一,沪深两交易所同时发布了权证管理暂行办法。而

长江电力(资讯 行情 论坛)及宝钢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两家大盘蓝筹公司分别将于本周五及下周一停牌,在此之前 公布权证管理暂行办法,似乎暗示A股权证重新问世的步伐正在加快。借此机会,我们来了解权证管理暂行办法的要义。

小张老师:与6月14日公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此次的权证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申请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权证标的股票的条件,申请上市的权证标的股票必 须符合最近20个交易日流通市值不低于20亿元,最近60个交易日累计换手率在25%以上,以及流通股股本不低于3亿股的要求等。为何要做这样的约束?

李俊峰:与6月14日公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此次的暂行办法明显加强了对权证可能存在的风险控制,如征求意见稿中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可有条件发行权 证在暂行办法中未能得到明确。此前的征求意见稿只要求最近20个交易日流通股份市值不低于10亿元;最近6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累计换手率在25%以上;以 及流通股股本不低于2亿股;此外,深交所公布的征求意见稿中有关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发行权证的有关规定也被取消,由于市场普遍认为中小企业板波动较大,限 制规模过小的中小企业板公司发行权证,也表明管理层对于重开权证的风险控制之重视。事实上,经测算能够符合暂行办法中条件规定,可以发行权证的上市公司数 量不过30多家。

事实上,优先选择大型篮筹股份进行试点权证也是国际市场通行做法。大型蓝筹公司的股票市值较大、流动性较好、不容易被操纵。如中国香港市场上发行认股 权证的相关资产主要为恒生指数(资讯 行情 论坛)、H股指数和大蓝筹股。为了防止操纵股价,并对发行认股权证的相关资产市值作出规定,其流通市值不得低于40亿元。中国台湾市场则规定其相关资产证 券的市值为新台币150亿元以上。

小张老师:还有一个重要调整是,征求意见稿中3个月以上18个月以下的存续时间在暂行办法中调整为6个月以上24个月以下。延长权证的存续期的目的何在?

李俊峰:延长存续期,可增加权证的时间价值。时间价值反映的是等待相关资产在到期日前作出有利投资者的价格变动的价值。按照权证的定价公式,大幅提高权证的存续时间将提高相关权证的时间价值,并使得权证上市后处于价外的机会增加,也将增加权证的吸引力。

小张老师:对于权证的涨跌幅本次也作了调整,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权证涨跌幅价格=权证前一日收盘价格±(标的证券前日收盘价×标的证券价格涨跌幅比例) ×150%×行权比例,而周一公布的暂行办法中,权证涨幅价格=权证前一日收盘价格±(标的证券当日涨幅价格-标的证券前一日收盘价)×125%×行权比 例。请你结合宝钢的例子说明涨跌幅调整的作用。

李俊峰:由150%调整为125%,进一步缩小了权证未来的交易波动幅度,也将在规则上对过度投机加以限制。

应该指出,由于权证价格与正股的波动幅度密切相关,对于涨跌幅的过度限制也将导致权证与相关正股走势的一致性特征遭到破坏,从而出现权证涨跌幅跟不足 正股的现象。事实上,权证的价格与正股的走势关联度高低将取决其权证的实际杠杆比例,这一比例与权证设计时的条款密切相关。以宝钢股份为例,如果其未来某 个交易日的正股价格为5元整,由于宝钢股份的行权价格为4.5元,假设其当天的权证价格为0.5元。如果其权证当日能够提供的实际杠杆比例为15倍,那么 如果第二个交易日宝钢股份涨停,股价达到5.5元,那么其权证的价格将相应上涨150%。不过按照暂行办法中的公式权证涨幅价格=权证前一日收盘价格+ (标的证券当日涨幅价格-标的证券前一日收盘价)×125%×行权比例计算,其权证涨停价格为0.5+(5.5-5)*125%=1.125元,一天之内 权证只能上涨125%。这样的情况一旦出现,权证的投资者将难以完全实现应有的回报,其权证将必然在接下来的交易日中延续未尽升幅,并可能增加权证持有者 的持有风险。

小张老师:权证复出,肯定会引起市场的关注。从暂行办法看,对于推进这方面业务交易所有什么措施?

李俊峰:一是增加信用担保作为履约担保方式,放宽对权证发行人的限制。暂行办法中明确,提供经交易所认可的机构作为履约的不可撤消的连带责任担保人也 可作为履约担保形式。与征求意见稿中只允许提供相关标的股票或现金作为履约担保相比,暂行办法的信用担保方式使得权证发行人的门槛大为下降,并有效刺激潜 在权证发行人的发行冲动,此举有望加速权证的上市速度。

二是持续发售有望出现。从周一交易所有关负责人的答记者问可以看出,境外通行的持续发售有望在合适的时候推出。此措施如果能够得以实施,既可以在需要 时增加二级市场权证供给量,防止权证价格脱离合理价格区域,也可以为权证发行人及经纪商提供更多的收入来源,从而反过来刺激权证市场得到更好的发展。

三是信息披露较A股更加严格。与征求意见稿中交易所在每日开盘前公布每一只权证可流通数量相比,暂行办法中规定交易所还将每日披露持有权证数量达到或 超过可流通数量5%的持有人名单。这样也使得潜在的投机客对于操纵权证价格的可能性大为降低,权证与其正股的关联度也将进一步得到提高。

值得提出的是,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如果标的股票除权除息,其权证也将同时调整价格。在香港等境外市场,同行的做法是正股除权除息一般不相应调整权证的 价格,而是由权证发行人在发行权证之初时便将此因素考虑进入,以保持权证成交的延续性。暂行办法实施权证价格调整办法,也减少了权证发行人的潜在风险。

小张老师:权证因其杠杠效应可以吸引投资者参与,作为普通投资者非常关心的一个问题是中小投资者是否适合参与权证交易,如何参与?参与效果如何?

李俊峰: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显示,权证的交易门槛较低,便于中小投资者参与。在暂行办法中规定,上交所的权证行权价格的申报数量为100份的整数 倍,深交所更是允许零碎数量(少于100份)的权证可以行权。在权证的交易中,投资者只要已有股票帐户,便能够直接买卖权证。包括电脑终端、网上交易平 台、电话委托等丰富的交易手段,也为普通投资者投资权证提供了便利。从国际上尤其是我国香港市场的权证交易者来看,由于起点金额较小,提供的实际杠杆较为 合适,中小投资者已基本成为参与权证市场的主流人群。更重要的是,在A股市场疲软多年之后,A股投资者对多元化投资产品已有着强烈的需求,机构投资者也对 不同风险收益特征的产品需求十分强烈,市场各方接受衍生产品的能力大大提高。

由于认股权证的杠杆性能使其兼具投机性和投资性,且交易成本低,能够作为套期保值、风险对冲、乃至适度投机的工具,能够为各类投资者提供多样化的投资 品种,因此市场需求广泛。香港权证市场的多年实际运作经验显示,权证市场的推出对相关正股的正面影响远大于负面影响,并能够有效地增强正股的流动性,对此 沪深市场也不应将权证的推出视为对A股的强冲击。

权证的价内、价外和平价(表)

一般来说,权证的价值由内在价值(Intrinsic Value)和时间价值(Time Value)两部分组成。所谓内在价值是指如果立即行权,权证持有人能够获得的收益。若收益为正的现金流,则我们称权证正处在价内(in the money)状态;如果收益为负,则权证处在价外(out of money)状态;收益等于0,权证属于平价(at the money)状态。需要注意的是,这三种状

态都是在权证有效期可能出现的,状态之间可以相互转换,可能今天还是价外,明天就变为价内了。处于相应状态的权证也被分别称为价内权证、价外权证和平价权证。

例如,某投资者小李最初购买了一个认购权证,执行价格为50元,如果标的股票现在的价格为60元,则小李立即行使购买权利,以50元买入标的股票,并 将股票依市价卖出,能够获得10元的现金收入,我们称小李的认购权证现在正处于价内状态,其内在价值为10元;如果标的股票现价为40元,小李如果立即行 权只会造成亏损,他当然不会行使购买权利,此时的权证就处于价外状态,其内在价值为0;若股票现价为50元,则此权证正处于平价状态,小李也不会行使权 利,但只要股票价格稍微变化,该权证就会转入价内或价外状态。

认售权证的情况则与之恰好相反。总结起来,认购、认售权证的内在价值和价内、价外状态关系如表所示。

价内、价外状态在权证的剩余期限不长,时间价值接近于零的时候对投资的分析判断尤其有用。所谓时间价值就是权证持有人对价平、价外的权证进入价内状态 或者已是价内状态但更深入价内的一种期望所愿意支付的权利金,这种期望和相应的权利金会随着时间的消逝而变得越来越低,直至到期日为零,所以称作时间价 值。

在接近到期日的时候,对于极度价外,如股票价格远低于行使价格的认购权证,或者股票价格远高于行使价格的认售权证,持有者应该及早卖出为妙,因为到期 时权证转入价内的机会微乎其微,切不可心存侥幸。对于价内权证,就要视乎权证价内的程度,以及对后市的看法而定。如果权证处于极度价内状态,且杠杆比率不 高,就应该卖出;而杠杆比率很大而权证并非极度价内,卖出与否就主要取决于后市看法:如果看好,就继续持有;不看好的话,就要卖出了。对于正处于平价状态 的权证,卖出与否主要取决于对后市的看法,看好则继续持有,看淡则卖出,这种权证风险是最大的。

S vs X         认购权证(内在价值=max(S-X,0)         认售权证(内在价值=max(S-X,0)

S > X        价内        价外

S = X        平价        平价

S < X        价外        价内

溢价对权证的意义

我们经常在买卖权证时都会考虑其溢价,以便判断其是否够便宜,风险是否够大?其实溢价到底对投资者有何意义?

要清楚当中的意义,可先从溢价的公式开始:[行使价+(认股权证价格×换股比率)]-正股价溢价(认购证)=×100%正股价正股价-[行使价-(认股权证价格×换股比率)]溢价(认沽证)=×100%正股价

这代表什么?以认购证为例,如果将公式分为两部份,首部份:[行行使价+(认股权证价格×换股比率)],这部分可简称为[行使总成本],换句话说,溢价就是:正股需要上升多少,投资者以当时价格买入认股权证并持至到期日时方可做到持平。

举例说,某汇丰认购证的市价是0.77元,换取股比率是10兑1,行使价是117元,而汇丰现价是116.5元,透过公式,我们可以得出该证的溢价是7%。

[117+(0.77×10)-116.5]溢价(认沽证)=×100%=7%116.5

这意思就是,若投资者以现价购入此汇丰认股权证,并持至到期日,则汇丰股价要由现价116.5元上升7%至124.7元,投资者便能刚好打和。

假设有两只认股权证,认股权证A的溢价是10%,而认股权证 B的溢价为20%,认股权证 B的溢价较高,正股需要上升的幅度要较大,才能令其持有的认股权证在到期时达到打和。如此看来,购入认股权证A会较划算。但如果投资者仅仅是快入快出,并 不是要持有至到期,投资者很多时候只持有认股权证5天、10天便在市场上沽出套利或止蚀。溢价高低对投资者来说,没什么很大意义。

但某些时候,溢价是有参考价值的,以下为两个溢价变得有意义的情况。

第一,假设有两只认股权证,相关资产、行使价和到期日都完全一样,但其中一只价格较高,计出来的溢价亦较高。

两只认股权证的条款完全一样,但一只的价格较高,唯一的解释是其引伸波幅较高,即认股权证价格较贵。在此情况下,溢价已反映引伸波幅的高低。两只完全 一样的货品,当然是选较便宜的一只。注意这是唯一的情况下,单看溢价也可以得知哪一只认股权证较便宜,哪一只较贵。但现实中,很少会出现条款完全一样的认 股权证,引伸波幅其实才是真正比较认股权证价格的指标。

第二,我们说”若投资者没有打算把认股权证持有至到期,溢价高低对投资者没有太大意义”,但反过来说,若投资者有机会持有认股权证到期,则可能需要参考溢价的高低。一般来说,投资者有几个可能会持有认股权证至到期的。

1.买入的是较短期的认股权证,投资者本来就以认股权证到期时的价值为目标。

2.买入的是较长期的认股权证,但投资者知道自己止蚀止盈的纪律性偏低,因此要预期在最坏情况下,若真的持有认股权证至到期日,将如何做到持平。

3.基于需要作对冲或其他原因的考虑,投资者需持有认股权证至到期日。

若投资者决定(或被逼)持有认股权证至到期日,实际上他已预期放弃所有的时间值,纯粹只以正股于认股权证到期前的升幅为目标。以此为原则下,溢价便相 对地变得有意义。因溢价(认购证为例)的定义是:正股需要上升多少,投资者以当时价格买入认股权证并持至到期日方可持平。溢价愈低,回本愈容易,换句话 说,在到期时赚钱的机会(正股价处打和点之上)便愈高。

在这情况下,以溢价买认股权证并不是基于认股权证的本身的高低,而是出于哪一只较容易回本(尽管那只认股权证可能是价格中最贵的一只)。严格来说,投 资者并不是以买认股权证的心态去作决定,而只是将认股权证当作以较低价买入的正股般看待,其引伸波幅、实际杠杆比率等数据已没有用场,因为投资者已不是从 正股短期的变化中获利,而只是着眼于正股在认股权证到期时能否处打和点上,这与一般投资认股权证的目标和心态是完全不一样的。

认股权证         行使价         到期日         换股比率         认股权证价格         溢价

A         11.88         2004.10.29         10兑1         0.275         17%

B         11.88         2004.10.29         10兑1         0.325         21%

正股价12.50元

权证创设机制的影响

创设机制对权证的意义和影响是什么?

答:创设机制的主要目的是增加权证供应量,以平抑权证的过度需求所导致的权证价格过高,推动权证价格向合理价格回归。当创设人觉得权证价格偏高,有套 利空间和机会, 便会有创设的冲动,企图从中获利。这种“主观为自己”的权证创设和抛售行为,增加了市场的供应量,客观上“威慑”着权证市场的非理性走势,迫使其价格向真 实的价值靠拢,抑制过度的市场投机行为。所以,投资者在参与权证交易中应当充分考虑权证创设机制对权证价格的影响。

问:为什么说创设机制有利于权证市场价格趋向理性?

答:从国际经验来看,标准权证产品都有一种被称为“创设”的机制,这种机制允许发行人或其他合格机构及时增加权证供应量。当权证价格失衡,发行人或其 他合格机构发现有利可图时就会适时创造并出售新的权证,权证价格自然向合理价格回归。所以说,权证创设机制的启动,将推动权证市场价格趋于理性。上海证券 交易所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相关条款推出的权证创设机制将有助于维持权证供给平衡,从而实现权证的合理定价。

问:目前权证交易与普通股票交易有什么不同?

答:投资者可以从下表中得到权证交易与股票交易的主要差别。

问:现有的3只权证上下波动幅度远远超过股票,如何认识这种短线交易品种?

答:由于权证产品固有的特征,权证价格波动较大。由于权证是有存续期限的衍生交易品种,加之有涨跌停幅的限制,其剧烈波动的幅度背后蕴含着极大的风险。在权证交易出现单边行情的市况下,极有可能无法及时平仓,投资者进行权证投资时,对这些风险应有清醒的认识。

参照宝钢JTB1自上市以来的K线图,可以清楚地看出,有2次大的上下波动:8月25日至10月27日41个交易日中,它从最高价格2.088元,一 直跌到最低0.682元,跌幅高达67.34%。而从10月27日至11月24日21个交易日,又创出2.11元的历史最高价。如此剧烈的波幅及其蕴含的 风险,与传统的现货品种形成了较大的对比。

虽然有部分投资者是抱着当日平仓的心态去参与权证的交易,但是,如果绝大部分权证交易者都有这样的心态,就会出现日内一旦出现下跌就持续暴跌,甚至跌 停乃至连日跌停,届时投资者根本无法实现当日平仓的初衷。因此,投资者有自由选择交易品种的权利,但对权证的高风险特性应当有明确的认识,并且认真对待相 关监管机构对权证异常交易的状况可能采取的规范措施。

问:对于权证这一引发市场极度关注的品种,上海证券交易所作为一线监管机构已采取哪些措施进行规范引导?

答:在权证推出之前,考虑到权证作为衍生产品的高风险特性,上海证券交易所已要求投资者参与权证交易前签署风险揭示书等具体举措,并在权证交易期间,通过严密监控权证市场交易账户情况,处罚违规操作的经纪机构等方式为权证提供一个良好的交易环境。

为了避免权证供求失衡,上海证券交易所2005年11月22日发布《关于证券公司创设武钢权证有关事项的通知》,允许创新试点券商通过提供全额股票作为履约担保方式创设武钢认购权证,或现金履约担保方式创设武钢认沽权证,增加权证的供应量。

11月25日,已有10家创新试点券商创设武钢JTP1共计11.27亿份(参见附图。单位:万份),是武钢JTP1已有流通量的2倍多;且另外几家 券商之后也提交了武钢JTP1的创设申请(于11月29日第二次又创设了15700万份),或武钢JTB1的创设申请(于11月29日首次创设了9900 万份)。

除此之外,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完成备兑权证的相关准备,以期尽快推出更多的、产品结构更加完善的权证品种,保证市场供求关系的平衡,维护权证这一创新产品的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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