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纪二 秦始皇帝二十年(甲戌,公元前227年)——摘要

秦纪二 秦始皇帝二十年(甲戌,公元前227年)——摘要秦纪二秦始皇帝二十年(甲戌,公元前227年)荆轲刺秦王荆轲至咸阳,因王宠臣蒙嘉卑辞以求见,王大喜,朝服,设九宾而见之

秦纪二 秦始皇帝二十年(甲戌,公元前227年)

荆轲刺秦王

       荆轲至咸阳,因王宠臣蒙嘉卑辞以求见,王大喜,朝服,设九宾而见之。荆轲奉图以进于王,图穷而匕首见,因把王袖而揕之;未至身,王惊起,袖绝。荆轲逐王,王环柱而走。群臣皆愕,卒起不意,尽失其度。而秦法,群臣侍殿上者不得操尺寸之兵,左右以手共搏之,且曰:“王负剑!”负剑,王遂拔以击荆轲,断其左股。荆轲废,乃引匕首擿王,中铜柱。自知事不就,骂曰:“事所以不成者,以欲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遂体解荆轲以徇。王于是大怒,益发兵诣赵,就王翦以伐燕,与燕师、代师战于易水之西,大破之。

    荆轲抵达秦国都城咸阳,通过秦王嬴政的宠臣蒙嘉,以谦卑的言词求见秦王,秦王嬴政大喜过望,穿上君臣朝会时的礼服,安排朝会大典迎见荆轲。荆轲手捧地图进献给秦王,图卷全部展开,匕首出现,荆轲乘势抓住秦王的袍袖,举起匕首刺向他的胸膛。但是未等荆轲近身,秦王嬴政已惊恐地一跃而起,挣断了袍袖。荆轲随即追逐秦王,秦王绕着柱子奔跑。这时,殿上的群臣都吓呆了,事发仓猝,大出意料,群臣全都失去了常态。秦国法律规定,在殿上侍从的群臣不得携带任何武器。因此大家只好徒手上前扑打荆轲,并喊道:“大王,把剑推上背!”秦王嬴政将剑推到背上,便剑套倾斜,剑柄向前,即拔出剑来回击荆轲,砍断了他的左大腿。荆轲肢体残废无法再追,便把匕首向秦王投掷过去,但却击中了铜柱。荆轲知道行刺之事已无法完成,就大骂道:“此事所以不能成功,只是想活捉你以后强迫你订立契约,归还所兼并的土地,以此回报燕太子啊!”由是,荆轲被分尸示众。秦王为此勃然大怒,增派军队去到赵国,随王翦的大军攻打燕国。秦军在易水以西与燕军和代王的军队会战,大破燕、代之兵。

王翦将兵

王贲伐楚,取十馀城。王问于将军李信曰:“吾欲取荆,于将军度用几何人而足?”李信曰:“不过用二十万。”王以问王翦,王翦曰:“非六十万人不可。”王曰:“王将军老矣,何怯也!”遂使李信、蒙恬将二十万人伐楚;王翦因谢病归频阳。

 秦将王贲进攻楚国,攻陷十多座城。秦王嬴政询问将军李信说:“我想要夺取楚国,根据你的推测,需要出动多少人的军队才够?”李信说:“不过用二十万人。”秦王嬴政又询问王翦,王翦说:“非六十万人的大军不可。”秦王说:“王将军已经老了,怎么如此胆怯啊!”便派李信、蒙恬率领二十万人进攻楚国。王翦于是称病辞职,返回故乡频阳。

司马光评论

臣光曰:燕丹不胜一朝之忿以犯虎狼之秦,轻虑浅谋,挑怨速祸,使召公之庙不祀忽诸,罪孰大焉!而论者或谓之贤,岂不过哉!

夫为国家者,任官以才,立政以礼,怀民以仁,交邻以信。是以官得其人,政得其节,百姓怀其德,四邻亲其义。夫如是,则国家安如磐石,炽如焱火。触之者碎,犯之者焦,虽有强暴之国,尚何足畏哉!丹释此不为,顾以万乘之国,决匹夫之怒,逞盗贼之谋,功隳身戮,社稷为墟,不亦悲哉!

夫其膝行、蒲伏,非恭也;复言、重诺,非信也;糜金、散玉,非惠也;刎首、决腹,非勇也。要之,谋不远而动不义,其楚白公胜之流乎!

  荆轲怀其豢养之私,不顾七族,欲以尺八匕首强燕而弱秦,不亦愚乎!故扬子论之,以要离为蛛蝥之靡,聂政为壮士之靡,荆轲为刺客之靡,皆不可谓之义。又曰:“荆轲,君子盗诸!”善哉!

臣司马光曰:燕太子丹不能忍受一时的激忿而去冒犯如狼似虎的秦国,虑崐事轻率,谋划浅薄,以致挑起怨恨,加速了灭亡之祸,使供奉燕国始祖召公的宗庙祭祀忽然中断,罪过没有比这个更大的了!而评论的人有的还把太子丹说成是德才兼备的人,这难道不是太过分了吗!

  对于治理国家的人来说,任命有才能的人为官,按照礼制确立政策法规,以仁爱之心安抚百姓,凭借信义结交邻邦。如此,官员由有才干的人担任,政事得到礼教的节制,百姓人心归向他的德行,四邻亲近友善他的恪守信义。这样,国家则会安如磐石,炽如火焰,触犯它的一定被撞得粉碎,挨着它的一定被烧得焦头烂额。似此,即便是有强暴的敌国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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