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结构设计七步法

股权结构设计七步法因为投资方的要求或者对于控制权的长期稳定性诉求 我们会发现 作为企业的大股东往往放弃优先分红权 优先转让权等权利 但是一个企业的发展是一个长期艰巨的过程 我们势必要考虑在适当的时候考虑创始人的财务诉求 所以这里建议大家在股权激励股权池之后设立一个不超过 5 的小金库 作为核心创始人股权变现的渠道

一、公司组织和股东权利

1、公司的组织形态

  • 个人(个体户)
  • 个人独资企业(较多形式就是工作室,特别是在演艺圈)
  • 普通合伙企业(比较典型的就是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在法律上并没有股份,共同经营,共同出资,共同管理,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适用信任度非常高的企业)
  • 有限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企业相比,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分为,普通合伙人(General Partner, GP)和有限合伙人(limited Partner, LP)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的公司法出来后才有的,只有一个股东,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在于它是承担有限责任的,法律上规定一个人只能开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
  • 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

2、公司中的主要角色

  • 股东与股东会
  • 监事与监事会
  • 董事与董事会
  • 总经理
  • 执行董事
  • 法定代表人
  • 董事长

3、公司的出资形式:股权的取得

        货币或可用货币出价并依法转让的资产,当然法律或行政法规明文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具体形式包括:

  • 货币
  • 知识产权
  • 劳务出资
  • 实物
  • 土地使用权

4、股东的权利

  • 决策权(表决权)
  • 财产收益分配权(分红权)
  • 股权增值收益分配权(增值收益权)
  • 反对股东的回购请求权
  • 经营者的选择权、经营管理权
  • 优先购买权、优先认购权
  • 知情权、质询权

二、股权层面的控制权

1、股权架构中的9个关键点位

在初创企业的股权架构中,大股东67%、51%、33%对应大股东权利、号召力的强势程度和对公司的控制程度。

2、表决权委托/一致行动人协议

        如果核心创始人不掌握公司的多数比例股权,但是其他股东又同意让核心创始人说了算,可以用表决权委托和一致行动人协议,使其他股东的表决权变相地集中到核心创始人身上。

  • “表决权委托”即通过协议约定,某些股东将其表决权委托给其他特定股东行使。
  • “一致行动人”即通过协议约定,某些股东就特定事项投票表决采取一致行动。意见不一致时,某些股东跟随一致行动人投票。比如,创始股东之间、创始股东和投资人之前就可以通过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加大创始股东的表决权权重。

3、有限合伙企业GP主导权

        普通合伙人才能执行合伙事务,承担管理职能,而有限合伙人只是作为出资方,不参与企业管理。所以,可以让股东不直接持有公司股权,而是把股东都放在一个有限合伙里面,让这个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权,这样股东就间接持有公司股权。同时,让核心创始人担任GP,控制整个有限合伙,然后通过这个有限合伙控制了公司的股权。其他股东,只能是有限合伙的LP,不参与有限合伙管理,也就不能通过有限合伙控制公司了。

4、A/B股制度

        如果公司注册在境外,还可以用“AB股计划”。主要制度设计包括:1)公司股票区分为A序列普通股与B序列普通股;2)A序列普通股通常由机构投资人与公众股东持有,B股序列普通股通常由创业团队持有;3)A序列普通股与B序列普通股设定不同的表决权。比如,Facebook,谷歌与百度等企业都将其序列普通股每股设定为1个表决权,B序列普通股每股设定为10个表决权。2014年上市的京东、聚美优品、陌陌都是采取的这种A/B股制度。阿里巴巴曾经因为坚持这种制度被拒绝在港交所上市。

三、股权结构设计七步法

我们将用以下七个步骤来设计一个完整的股权结构:

  1. 确定股东
  2. 确定公司主体
  3. 确定股权比例和控制权设置
  4. 确定分配原则和同股不同权
  5. 股权激励和未来发展性设置
  6. 避税设计和风险控制
  7. 股东协议和执行

1、确定股东

        成立一家公司,确定股东似乎不是一个非常难的事情,但是这就是梦的开始,是美梦还是噩梦,第一步非常的关键,你的合伙人,你的长期合作伙伴,你的员工,将在很长一段时间决定你的公司的成败。那么在确定股东的时候,你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是否全职加入,不全职加入的股东人选,建议原始股东先不要考虑,可以放在第五步“股权激励和未来发展性设置”中考虑进去。

2) 是否有代持股东,有些股东不方便直接持有股份,会选择请人代持的方式,这样的股东建议要在真实的《股东协议》里面出现,并约定显名的时间,如果是因为知识产权纠纷或者竞业禁止条件下的代持,还需要特别的明确如果以上条件触发之后的股权安排。

3) 是否有一致行动人,如果有需要在《股东协议》后附《一致行动人协议》,在后面几步尤其是股权比例的时候,要把一致行动人按照同一个股东来考虑股权比例所代表的决策权。

4) 明确股东义务,主要是出资义务,明确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当前民营有限公司不要求所有股东实缴注册资本,但是并不是对股东出资不做要求,公司的股东之间需要明确各自的出资时间和出资方式,包括货币、实物、劳务、知识产权和土地使用权,如果采用非货币出资还需要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出具资产评估说明书,折算成货币的金额。

5) 明确股东权利,股东权利在上文中说了很多,最主要的是表决权、分红权和增值收益权这三个,我会在第五步“分配原则和同股不同权”中详细介绍。以上都考虑好了之后,请你在白纸上画出所有股东。

2、确定公司主体

        很多人觉得,确定公司主体不就是成立一个公司吗?这话说的不错,但是很多人在这个点上都太过大意了,有以下几个问题要考虑:

1)公司的组织形态的选择,成立公司要选择最适合自己的组织形态,一般情况下选择有限责任公司,如果是劳务出资或者律师事务所之类的选择合伙企业,如果是要约定纯财务出资者不参与公司经营可以选择有限合伙企业

2)公司初始资产评估,很多人不重视这一点,而资产评估是一个新成立公司或者成立子公司,公司股权变更的重要环节。要把各个股东的出资,无论是货币还是非货币,公司净资产要做一次彻底的排查和梳理,以确定各个股东的贡献值,并成为股权比例分配的重要依据。

3)公司知识和人力资产的盘点,这个是相对于资产评估的一种补充,尤其是初创企业,可能并没有多少的货币和实物出资,这个时候要冷静的梳理现在所拥有的股东、合伙人和员工的知识技能的储备,在经营管理、行业资源、产品设计、技术研发、生产运营和市场销售领域是不是有足够的储备,如果不全面,就要考虑进入更多的股东、合伙人或者招募员工。

4)注册资本,这里说明一下,注册资本不是越大越好,法律规定一个公司要按照注册资本上限来承担法定责任的,比如债务追偿。

5)公司名称和营业范围,一方面要注意查找名字可能很难避免重名,要多准备一些名字作为备选,一方面要特别注意营业范围的设定,我这里有个小技巧,就是找到你对标的公司,看他们的营业范围如何设置的,基本上八九不离十,稍作修改就可以用了。考虑好了以上这些问题,我们在白纸上画上公司实体,如下图:

3、确定股权比例和控制权设置

        来到这一步,可能你会觉得,我熟悉了股权比例的含义了,我就很容易确定每个股东的股权比例,其实并没有你想象的那么简单,这里需要考虑的有以下几点:

1)控制权要集中,也就是说公司一定要有最终决策者,尤其是初创公司,控制权缺失会给你带来致命的打击,一般的投资机构也不会投资这样的公司。如果贡献度比较集中,建议采用大股东67%及以上的股权设计,这样在一段时间内,控制权会比较集中;如果两个股东的贡献值比较接近,也要设置二人的股权结构加起来要超过67%,同时设置他们两个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

2)避免平分股权,尤其是不能出现各33%,各50%,或者各25%的情况,可能有人会反驳我,也看到很多企业这样平分的股权结构也做得很好啊,我不跟你纠结细节,总之如果你不相信这一点,那么等待你的将是惨痛的教训。

3)避免太分散,有些公司可能因为股东比较多,会出现类似于40%,20%,20%,10%,10%,这样的股权结构,这样就会把创始人代入到一种数字博弈的窘境,控制权争夺将变得错综复杂,内耗过大。篇幅的问题,我这里不仔细讲解了,有兴趣我们可以再交流,总之,这样的股权结构也是要避免的。

4)避免形成三角博弈的局面,在一个团队内部,往往会形成一定的小的利益集团,有时候会是两个利益集团,有时候会是三个,两个的利益博弈局面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成以一个为主,除非公司破产两个都不存在了。但是三方博弈的局面就会非常的复杂,也许可以推进公司的发展,但是一旦遇到发展不利或者利益分配不均的局面,就会出现相互推诿和效率低下的状况,这样的局面一旦形成,就会是致命的,所以在初始设计股权结构的时候,就要考虑到这种情况。

5)技术合伙人的问题,一般不建议超过10%,另外还要有一些知识产权可以作为无形资产入股的操作,不然后续发展会带来很多扯皮的现象,一个技术创新如何才能发展壮大,成为一个收益颇丰的商业模式,是很多很多条件塑造的,我们既不能夸大的技术重要性,也不能忽略技术创新的长期迭代,不能盲目追求一蹴而就立竿见影。以上问题考虑好之后,我们在白纸上画出来:

4、确定分配原则和同股不同权

        到这一步,可能有很多人觉得,通过以上三步已经可以做一个很好的股权结构安排了,现在考虑分配原则是不是有点早了。经济学原理告诉我们如何定义利益分配决定了蛋糕能做多大,就如果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激活了广大农村劳动力的巨大活力,国有企业管理层MBO也同样释放了巨大的改革红利。

我们回过头来看股东所拥有的权利:

  • 1) 决策权(表决权)
  • 2) 财产收益分配权(分红权)
  • 3) 股权增值收益分配权(增值收益权)
  • 4) 反对股东的回购请求权
  • 5) 经营者的选择权、经营管理权
  • 6) 优先购买权、优先认购权
  • 7) 知情权、质询权

        我们这里主要讲前三个权利,涉及到收益分配的主要是分红权和增值收益权,一个是短期的分红收益,一个是长期的股权增值收益。

        因为投资方的要求或者对于控制权的长期稳定性诉求,我们会发现,作为企业的大股东往往放弃优先分红权、优先转让权等权利,但是一个企业的发展是一个长期艰巨的过程,我们势必要考虑在适当的时候考虑创始人的财务诉求,所以这里建议大家在股权激励股权池之后设立一个不超过5%的小金库,作为核心创始人股权变现的渠道。为什么不超过5%,是因为5%是重大股权结构变更警戒线,对上市公司来说,如收购超过5%的股权,就要举牌了,另外5%以下的小股东也没有锁定期限制。另外,随着公司的发展,有各种各样的新股东会加入进来,特别是投资机构的加入,会设置很多类似于优先转让权、优先清算权、反稀释条款等各种股东限制性条款,这就会形成同股不同权的局面。

        特别需要创始人们关注的是,无论股东如何的变化,都要特别关注于股东协议的签署和变更,这也是一般创业团队的误区,认为注册了公司有公司章程就不用再签订一个股东协议,这样想,你就大错特错了,股权结构相当于一国两制,而股东协议就相当于《特区基本法》,这里面要详细的规定每一个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同股不同权的设定,包括各种优先权的设定、股权激励股权的限制性条款、分红权的设定以及AB股设定的条款。那么,这一步考虑完成后,你将会设置自己核心团队的小金库,股权机构如下:

        注意这里的小金库的设定是通过增资获得的,三个人同比例稀释出来5%,所有的实际股东是三位核心股东的代表人。

5、股权激励和未来发展性设置

        我们都知道一个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各个股东的通力合作和全力以赴,但是市场是残酷和客观的,这些还是远远不够的,企业需要不断吸引更为优秀的人加入到公司,除了工资以外能够吸引优秀的人加入的是长期收益的绑定。股权的长期价值,是一个优秀的企业成长道路上最大的收获,也是吸引人才的最有效的砝码。所以你要从一开始建立期权池作为备用,到了公司发展企业,经历了几轮融资之后,再做股权激励,就会面临“股份源”的问题,一开始未雨绸缪是一个好办,一开始期权池可以用实际控制人和其他股东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来持有。股权激励有10种常用的方法,我这里先列一下:

  • 1) 股票(股份)期权
  • 2) 期股(利润分红回填股份)
  • 3) 业绩股票(股份)
  • 4) 干股
  • 5) 限制性股票(股份)
  • 6) 虚拟股票(股份)
  • 7) 股票增值权
  • 8) 延期支付
  • 9) 员工持股计划
  • 10) 股份赠予

        考虑到未来发展性,这里的期权池,不仅仅考虑员工,还要考虑为公司发展具有重大贡献的外部资源,特别是兼职的员工,这也是小公司利用股权来获取外部资源的重要手段。那么,你明白了股权激励的重要性之后,再拿一张白纸上画上具有股权激励功能的股权结构如下:

这里要说明的是,股权激励这部分15%的股权是通过增加注册资本获得的,这部分股份的表决权其实是让渡给了股东张三,也就是这一步作为之后张三的表决权增加到69.1%;同时这部分的出资是没有实际出资的,是认缴的方式,这个需要根据股权激励的方式不同,做不同的出资处理,这里就不详述了。

6、避税设计和风险控制

        烧脑烧到现在,估计有很多人已经晕了,不过没关系,如果股权结构设计简单的话,做股权结构设计的咨询师们都没饭吃了。我们再接再厉,进行第六步,这里我们要重点考虑避税设计和风险控制。需要注意哪些点呢?

1)避免无限责任,我们会看到我们设置的股权激励和小金库都是创始人张三和其代持人做的普通合伙人,也就是承担无限责任的责任人,那么如何才能避免无限责任呢,建议用一个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企业的GP,这样就可以在无限责任至上构建一个有限责任的屏障。

2)考虑避税设计,如果我们所有的股东分红都分到个人的话,企业除了承担25%的企业所得税之后,所有的股东还需要承担20%的个人所得税,所以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建议核心分红的股东成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来作为分红主体,企业利润分红到法人股东,是不需要交第二遍企业所得税的。股东可以用这部分分红所得投资到股东们的另外一个项目上,股东投资也是免税的。

3)注册地避税考虑,因为政策会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所以我这里就不展开说了,大家在注册持股公司的时候,可以考虑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有优惠的地方,这是税务筹划范围的工作

4)核心股东退出风险控制,核心股东的退出往往会对公司的估值和未来发展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尤其是在企业做资本化运作和融资的时候,核心股东的退出有时候是致命的打击,所以这个时候建议,把核心股东设置在一个核心团队持股平台就可以规避核心股东退出对公司有直接的冲击,可以在持股平台的层面上去解决问题。同样,新的核心股东的加入也同样可以通过这样的操作来实现。

5)并购退出的团队风险,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有机会通过收购并购的方式退出的话,并购一方是不希望并购之后因为核心团队有大面积的离开而导致正常的工作无法进行,这个时候核心股东的持股平台同样也会起到这样的作用,只要出售核心股东持股平台就可以把整个公司出售了,而其他的部分包括股权激励不变,维持稳定性。那么通过以上的考虑之后,股权结构设计将会变成这样了。

7、股东协议和执行

        好了,终于到第七步了,大家已经通过六个步骤获得了一个完整的股权结构设计,回过头来再审视一下前面的股权机构设计的安排,通过控制权、长短期收益的平衡、股权激励和未来发展性、避税设计和风险点的控制几个方面充分的考虑,一步步的获得一份完善合理的股权结构。最后我们按照1000万出资来重新修改一下各个股东的出资情况就大功告成了,这里面做一个修订,所有股东按照比例把股权激励部分的15%也出资完成,作为一个股权激励库存股,修改之后如下:

接下来我们进入到实施执行阶段,步骤如下:

  • 1) 股权结构设计经过各位股东的充分讨论之后定稿
  • 2) 起草股东协议(重中之重)
  • 3) 确定出资计划,包括出资时间安排,实物和无形资产出资的资产价值认定
  • 4) 召开全体股东大会,通过股东结构和股东协议并签署
  • 5) 注册主体公司,确定公司章程、营业范围、注册资本、董监高等
  • 6) 注册持股平台,确定避税方案,持股平台的组织形式等
  • 7) 形成最终的公司股权架构
  • 8) 开张营业,助你好运

四、写在最后的话

        对于所有的创业者来说,股权结构设计的成功与否直接决定了创业的成败,是一个公司的生命基因,也是一个公司的基本法。股权结构的合理与否决定了一个创业团队:

  • 是否可以在创业初期长期坚持艰苦奋斗
  • 是否可以在公司出具规模的时候依然可以同心同德
  • 是否可以在公司获得巨大成功的时候分享共同胜利喜悦的同时继续做大做强

可以说,公司的创始人们不懂得股权结构设计,迟早会出大问题的。如果你读到了这篇文章,开始深入的思考股权结构的重要性,并且开始有计划的要更加深入的了解和实践,那么恭喜你,你已经迈出了非常重要的一步。我们不否认人和人之间是有非常温暖和谐的一面,但是我们也不能简单的认为做一家公司只要一直保持做一个“好人”就大吉大利了。从现在开始好好的学习如何设计一个符合自己公司实际情况合理的股权结构,并好好的开始拟定股东之间的的股权协议,一切都将会变得很不一样。

股权架构设计 之 蚂蚁金服 有限合伙股权架构

        有限合伙企业的控股关键点就是普通合伙人身份,即GP。有限合伙人身份侧可作为整合其他投资人身份及员工持股,即LP。GP出资很少,但可以通过合伙协议约定享有全部话语权;LP没有话语权,但未来可以享有投资收益财产权。由上图我们知道,马云的控制权路径为:马云控制云铂公司——>云铂公司控制君瀚、君澳公司——>君瀚、君澳公司控股蚂蚁金服,马云轻松用1070万资金就撬动起一个万亿市值的金融帝国。

但我们细看发现,马云并不直接是两家合伙企业的GP身份,而是控股的云铂公司为GP身份,这样安排的原因有2点:

1、风险隔离。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普通合伙人要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马云中间设置了云铂有限公司,则两合伙企业的债务责任则由云铂公司承担,云铂公司就像一道防火墙,隔离了马云对两合伙企业的连带责任。

2、调整灵活。如果马云直接成为有限合伙企业的GP,则不能再成为LP,如果通过云铂公司作GP,则他个人还可以作为LP,这样,他就可以行使GP的权力,也可以享受LP的投资收益权。如果未来需要更换GP,则在云铂公司层面更换股东即可,不需要修改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那为什么要在整个股权架构里设置众多的有限合伙企业呢?那就是为了方便股权的进入和退出。股权一经工商登记便具有公示效力,但企业的经营发展的道路并非一成不变的。不排除会有新的合伙人加入和老的合伙人退出,新的入股价格和持股条件可能与旧的会有所不同,退出机制也可能有差异。但这些进入和退出,都是需要通过合伙协议加以约定规则的。不然,把所有股东都放在一个池子里,很容易出乱子的。所以,将股东分门别类放在不同的合伙公司里,不仅方便管理,还便于约定不同的进入和退出机制。

有限合伙企业虽有四两拨千斤的功效,但对于只想长期持股且没有套现意图的股东来说,并不是最佳的选择。这种时候,就要考虑以下几个要点了:

1、退出税率。纵观涉及合伙企业的相关财税文件,可以看出,这些文件大部分都是程序法,关于实体法的甚少。由于立法的模糊性,就导致很多地方税务局,在征管实践中出现不一样的执行口径:

●适用财产转让所得,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如广州、新疆。●适用生产经营所得,征收5%-35%的个人所得税,如上海、深圳。●区分GP、LP身份,GP按生产经管所得征收5%-35%的个人所得税,LP按财产转让所得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如重庆。2、持有期的分红纳税。合伙企业获得投资企业的股息分红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持股平台为有限公司,则免企业所得税,未来再投资,以持股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则无需再纳税。如果股东分红则需缴纳个人所得税。3、不享受个人税收优惠。个取得上市公司的股息红利所得,可以根据持股期限享受优惠税率;中小高新企业转增资本时,个人股东可以申请递延纳税的优惠。在国家扶持的自由贸易区,人才享受优惠税率,如海南自贸区。其余则均不享受个人税收优惠。平时我们在了解税务筹划的时候,就会看到有很多咨询公司推荐在什么什么地方注册公司享受什么什么的税收优惠,就是所谓的税收洼地了。在实务中,也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合伙企业作为持股平台。从上述我们了解到,有限合伙企业对企业家控制企业说,着实很好用,但相对个人股东来说,并无太多的实惠。地方为了发展本地经济,会制定一些相关的产业优惠政策,所以税收洼地就产生了,如西藏山南、新疆霍尔果斯等地,会给予企业两种税收优惠:核定征收、财务返还。

■核定征收方式。这种征收方式相信大家都不陌生了,对于增值越高的业务,核定征收方式越能降税负。核定征收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及税率如下: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或=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财政返还。满足在地方投资置业的条件,可按税收地方所得的一定比例获得返还奖励,比例视不同地方政策确定。

但不论是核定征收还是财政返还,这种地方性的福利政策都存在一定的执行风险。所以,当企业选择税收洼地注册持股平台时,要充分评估考量其稳定性及可行性,我们要思考以下几个问题:(1)地方给予的税收福利是否与现法规有相冲突?如果是相抵触的,对于地方政府承诺的违法优惠,即使形成书面协议,也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最后会面临被税务局追征的风险。

(2)洼地税收筹划不宜做长期规划。因为这种政策本质是地方争夺税源,并不完全属于国家鼓励的行为。缺乏稳定性。国务院就曾在2014年发文,对该类行为给予清理和逐步规范。但比较适合有短期套现意图并将承担巨额税款的企业。

今天的文章 股权结构设计七步法分享到此就结束了,感谢您的阅读。
编程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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