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
六部就是我们所熟知的“吏、户、礼、兵、刑、工”,它是隋唐以来中央行政机构中的重要一极
隋唐开创的三省六部制最早可以追溯至西周时期,但史料对此记载颇少,当时相应的中央行政机构所管辖的职能远远没有后世开创的六部职能完善。秦朝开创了三公九卿制,汉承秦制,汉朝在继承三公九卿制的基础上也有了很大的完善,其中六部就是秦汉时期九卿机构的简化,而三省六部制就是东汉以来长期发展、不断演进的产物。
东汉时期,尚书台(尚书省)最先出现,汉光武帝刘秀首次设置了三公六曹制,这其中的“六曹”便就是隋唐“六部”的最早前身。东汉末年(三国时期),中书省和门下省登上政治舞台,尚书台权力遭到分割和制衡。魏晋南北朝时期,三省六部制的雏形已经形成且不断完善。直至隋朝初年,三省六部制确立,但当时的六部之中,户部叫度支、刑部为都官。公618年,唐朝建立,“吏户礼兵刑工”这六部才是如今我们眼中所熟知的六部。
明朝
明初为了分权,在地方设立布政使司、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三司互不统属,但是随着国家的衰落,为了平乱、防倭、边防,以及推行政务,不得不在地方划几省或一省内划几府州设立总督、巡抚,统合各种资源,能担任督抚的都是一时名臣,比如王守仁就先后任南赣巡抚和两广总督。总督时设时废,巡抚逐渐固定为封疆大吏。
明代的总督巡抚均为中央大员差遣地方,通常挂都察院都御史或六部尚书侍郎等衔,本身总督巡抚并没有品级。
明朝的“道”并没有成为固定的行政机构,由布政使司和按察使司的副长官们兼任,有些甚至没有固定驻地。
承宣布政使司掌全省行政事务;提刑按察使司掌全省司法监察事务;都指挥使司掌全省军事事务。三司最高长官分别是布政使(设左、右布政使)、按察使、都指挥使。这就是布政使、按察使的由来。布政使归中央六部统管,按察使归刑部、都察院统管,都指挥使归兵部、五军都督府统管,三者互不统属,谁也节制不了谁,谁也管不了谁,直接听命于中央。如果本省发生重大事件,由布政使、按察使和都指挥使共同商议,若达不成共识,则上报中央处理,由内阁、六部共同商议,后交由皇帝做最终决定。
明廷不得不经常性临时派出尚书、侍郎、都御史等京官去地方充任总督、巡抚等职,节制三司,或至地方安抚军民,或主管兵事,事情办完了,即回京交差。后来,由于明朝地方越来越混乱,南方盗起,北寇犯边,往地方派巡抚渐为常态,各省均设巡抚衙门,有权节制三司,总一省军政事务,成为地方政府实际首脑。这就是总督、巡抚的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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